关于财政金融系分系调整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7-09        浏览量:485

院内各部门:

随着财政金融系学科和人员的发展壮大,两个学科独立成系的条件已经成熟。经过财政金融系本系提出分系意愿,学院对财政金融系全系教职工进行意见征询,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:财政金融系根据专业设置调整为“金融系”和“财政税务系”两个系。

两个系的人员按照本科激励计划教学团队的人员设置进行划分,属于金融学教学团队的进入“金融系”,属于税收学团队的进入“财政税务系”,非团队人员按照本人所属学科进行划分。

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,两个系在学科建设方面仍然是统一的,不进行划分。同时考虑到两个系的实际情况,财政金融党支部暂时不进行拆分,工会小组工作也继续统一管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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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《上理管〔2018〕13号关于财政金融系分系调整的通知》